“明明用手机录像,上传就可以了,为什么要专门发明一个执法记录仪呢? 不是浪费吗?”
人们不禁会有这样的疑问。一句话,术业有专攻,就像手机拍照再好和专业相机也比不了。何况手机是不能完全覆盖记录仪的所有功能的。
以瑞尼执法记录仪为例,瑞尼执法记录仪配置有完善的执法仪后台PC管理软件,只能上传到公安部专用平台。保证了拍摄内容的真实性,防止视频及照片被篡改。手机不管是拍摄功能还是摄影功能,信息的安全性很差;瑞尼执法记录仪具有夜间拍照录像功能,可光线变暗自动切换为夜视镜头,自动切换可看清8m到15m处的人体轮廓。手机在大范围的晃动和夜间情况下基本无效的;瑞尼执法记录仪抗摔最低3m,电池待机时间更长。手机不能别在身上,电池续航能力差,不耐摔等,这些都决定了执法记录仪在工作的不可替代性。
用手机临时替代一下执法记录仪是可行的,但把手机作为执法记录仪来用,那一定是愚蠢的。想要真实,全面的记录工作场景,执法记录仪是不可替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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