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消防推进执法记录仪应用

上传时间 : 2016.12.02作者 : 浏览数 : 1135次

萧县消防推进执法记录仪应用

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现场执法行为,保障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强化执法源头监督,维护当事人和监督执法人员合法权益,萧县消防大队结合当前实际严格按照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工作。

 

1、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活动中必须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要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不间断记录,中途不得出现无声像资料的间隔间断记录或者人为删除中途某段视频记录;

2、确定专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执法记录仪、存储设备以及现场执法记录资料的集中管理,统一做好设备编号、充电、保养、维修等日常维护工作,并对现场执法记录资料统一进行下载、存储、上传、刻录、保管;

3、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应当在执法办案工作结束后24小时内,将执法记录仪移交管理员进行集中管理,并在移交时登记记录,个人不得私自修改、复制、保存执法记录信息;

4、对存储现场执法记录资料的计算机要专机专用,专用设备不得与互联网进行连接。对光盘、移动硬盘等存储介质,要设置专柜,由执法记录管理员统一编号管理,确保资料调取便捷;

5、全部现场执法记录资料必须长期保存备查,任何人不得对原始现场执法记录进行删节、修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当事人、外部单位或者社会提供现场执法记录的内容。


通过加强对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大队消防部队执法监督工作,增强执法行为的公信力和透明度,使各项工作有证可循、有据可查,进而形成数字化监督管理的新模式。也将督促消防执法监督人员在今后执法过程中,改良工作作风,树立消防队伍整体新形象,进一步强化执法管理,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保证执法准确性、公正性。

COPYRIGHT@粤ICP备16080118号 瑞尼(河南)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触屏版
收缩
  • 400-996-2968
  • 1326583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