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规推动现场执法记录仪市场发展
2016年9月27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提出构建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规范的执法办案体系、系统的执法管理体系、实战的执法培训体系,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保障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高,全面建设法治公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意见》明确深化了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八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其中,在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方面,要完善省区市公安机关统一应用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除案件涉及国家机密的以外,全面实现网上办案;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全面推行现场执法活动视音频记录制度;打造“阳光警务”,优化执法信息查询服务,建立生效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制度。
在提升执法主体依法履职能力方面,强化法治思维养成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决策情况的考核监督;加强执法能力培训,实行法律要求与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模式,强化一线执法民警现场处置、调查取证及武器、警械使用等方面的实战模拟训练;深化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执法勤务警员实行执法资格管理制度等。
此《意见》一出,一线民警现场处置、调查取证的警用装备现场执法记录仪迅速得到了广泛关注。
目前,警用执法记录仪的应用已经非常广泛,并有较为严格的相关使用及管理规定,执法记录仪在一线的执法现场起着固定证据、记录执法过程、监督执法行为、保护执法人员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等重要作用。但仍有部分地区的部分一线执法人员执法记录仪设备发放不到位,此次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推动了执法记录仪在基层执法领域的全面应用,也推动了执法记录仪市场的发展。
在行政执法记录仪的配备使用方面,进一步明确执法流程,有效解决行政执法人员任意执法、程序违法、证据固定难、不文明执法等突出问题,确保了行政执法全程可追溯。
2018.10.25